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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難得的是,困苦的生活沒有讓她墮落而怨恨,反而讓她愈發善良而寬容起來。
因為學校要上晚自習,五年來,她基本上每天都要在晚上九點左右穿過漆黑的小巷,每當這時候,都是她最害怕的時候,因為附近經常有小流氓和混混聚集,更時常發生離奇的案件。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她發現,每當她放學回家時,都有一條大狗蹲在衚衕口的路燈下,在她進入衚衕時,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後,直到她走進家門,開啟燈,關上門才轉身離去。
第一次時,羅綺嚇壞了,因為那大狗實在是太大了。
但是,漸漸地,那大狗成了她心目中的守護神,幾千個日夜,大狗風雨無阻,成了羅綺最特殊的朋友。
而最近,更奇怪的事情發生了,今天羅綺回來的時候,發現大狗的身邊有一個傻笑著的少年,那少年抱著大狗的脖子,在寒風下瑟瑟發抖,那傻氣的笑容讓羅綺有些緊張,但很快就又平靜了下來。只是一個傻子吧……真是可惜了,唉。
羅綺走過去,把晚飯時省下來的半塊菜餅遞給大狗,大狗其實很少吃她給的東西,但這次,大狗卻張口咬住,然後轉頭,給了那傻笑的少年。
少年茫然地接了過來,歪頭看著少女,黑漆漆的手在臉上摸了摸,留下了幾道清晰的指印。
「走……走吧。」羅綺有些忐忑,連忙道。
大狗安靜地當先走進了漆黑的衚衕,少年踢踢踏踏地跟在大狗身後,羅綺連忙跟了上去。
傻子、女孩和狗一起走在這漆黑的衚衕中,誰也沒有開口。
☆、第三章:水晶球、力量與代價
時間回到白天,路離的包被搶走之後,幾個混混在附近衚衕裡七拐八拐,竟然來到了一個和祥和巷很相似的亂糟糟的巷子裡,其中一個頭髮染成五顏六色,髮式如同雞窩的男人是他們中的頭頭,被稱為鳥毛,據說他在西部的家鄉了一名十一歲的小姑娘,然後逃到了東部來,憑藉狠辣的作風,得到了一個所謂「大哥」的賞識,成了這群小混混的首領。平日裡搶個包,調戲下良家婦女,敲詐下老實的學生什麼的,純粹是業餘愛好,他們的主業,其實還是那位老大給他們介紹的業務。
不過,他們的業務,大多是在晚上進行,所以白天卻是整日閒逛,無事生非。而搶劫路離,只是他們的餘興節目,看這少年雙眼茫然,在附近徘徊許久,身上的衣服又光鮮,似乎是外地來南黃的富家子弟,油水應該充足,乾脆搶了增加點額外收入。
他們來到巷子裡之後,鳥毛說道:「拿來那包,看看有什麼值錢的東西沒。」
立刻有一個小混混雙手遞給他,鳥毛拉開揹包的拉鏈,立刻露出了心神俱醉的表情,一道夢幻般的光線,在他拉開拉鏈時,就照在了他的面上。
咬了咬牙,鳥毛立刻拉上了拉鏈,道:「沒啥東西,一堆課本衣服什麼的,果然是個學生。」
其他幾人自然不信,卻不敢說話。鳥毛尋了一個藉口,把其他幾個人都打發走,他們也不信裡面會有什麼好東西,充其量不過是有點小錢,反正就算知道了也輪不到他們,所以都悻悻地離去。
左右看看,找了一個無人的拐角處,鳥毛再次開啟了揹包的拉鏈,伸手進去,掏出了一顆透明的圓球來。
圓球比撞球稍大,通體透明,放在陽光下,還能隱隱看到其放射出來的氤氳光華。在手指接觸到那球體的一瞬間,鳥毛覺得有一股電流流過自己的身體,全身上下如同被情人的手撫摸過一般,興奮地幾乎戰慄起來。
這……這到底是什麼東西?鳥毛的注意力完全被這水晶球所吸引,完全沒有注意到,放在地上的揹包邊緣,爬出了一個黑漆漆的東西,那黑漆漆的東西吃力地咬著一個圓滾滾的瓶子,無聲無息地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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