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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我上下班,也方便他的留宿。

我照常在林的公司裡上著班。上班時間內,我們依舊像往常一樣,保持著距離,甚至比以前更加註意分寸了,林也刻意減少了把我叫進辦公室的機率。按林的意思,他說是怕影響我的聲譽,不能給我明媒正娶,他已經心中有愧,更不想我們的關係招來別人的非議。

說實話,我是感動的。以前也曾鄙視過那些在外包養二奶的男人,對那些崇拜金錢,與已婚男人糾纏不清的女人,也略有不屑。在曾經的我眼裡,他們不過是一對對將*作為交易的男女。而當我有了林,我才發現自己何其有幸,即使得不到他的婚姻,卻也得到了他真真實實的愛情,他的體貼,他的面面俱到,無一不讓我心動。

這樣的關係,維持了半年之後,母親終於知道了實情。可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這一次母親並沒有大加反對,只是憂心忡忡地問我:“林每個月給你多少錢生活費?那套房子,買的時候是不是寫的你的名字?他一週有幾天會住在你那裡?其他的時間他都會去哪?見什麼人?你知不知道他除了妻子,還有沒有別的女人?”

我真是羞愧難當,我一直認為我和林是真心相愛的,但實在不明白母親將我們的關係定位在什麼樣的基礎上。

林是從來不會按月給我錢的,只是給了我一張附屬信用卡,他只負責為我還款。我覺得這種方式也比較合理,至少讓我們的愛情間沒有直接面對金錢的尷尬。而那套房子,林只是送了我一把鑰匙,我也沒有想過戶主是誰的問題。林有家室,自然不太方便經常來我這裡,可是我相信自己對他的感覺。

面對我的回答,母親幾乎是惱怒的。她連連指責我沒有腦子,說我還是個黃花大閨女,就這樣跟了他已經是很委屈,如果不弄點錢和房產在手裡,萬一哪天他始亂終棄,我哭都沒有地方去哭。txt電子書分享平臺

5、親生母親,將我送上重婚不歸路(6)

最後,她對我提出了要求:1、每個月要從林給我的信用卡里提出一萬元以上的現金,交給她保管;2、要旁敲側擊弄清楚這套房子的戶主是誰,如果不是我,一定要想辦法讓他過戶;3、多注意他的動向,不能讓他再有別的女人。

我沒有辦法照單全收,為了敷衍她,我只好把自己每月的工資全數交到她的手中,雖然離一萬元還遠有距離,但她也沒好再多說什麼。只是當我發現我每個月需要完全使用林的錢才可以養活自己時,心裡突然特別不是滋味,好像感覺全變了,心裡的天平,也狠狠地傾斜下去。

“高人”指點,職業女性變成職業情婦

2008年2月,林接到了一個大單子,自己親自去追起來。因為聽說對方老總有點好色,林為了不發生什麼意外,應酬上也不再帶我。很多個日子裡,我都是早上班,等到差不多中午的時候,林才會拖著一身疲憊去公司一趟。因為我們之前的約定,我們並不能過於親密地交談,所以,我也只能生澀地與他對視幾眼。而後,他通常會去公司附近開個房間,補補晚上流失的睡眠。到了夜裡,他的應酬依舊,我卻只能自己回到空落落的房子裡,看電視、看網頁,打發寂寞的時光。

母親知道後,毅然搬來與我同住。美其名曰是陪我,而她更多的表現,卻是世界末日般的惶恐。

“林是不是有了別的女人?最近有沒有限制你的消費?是不是一個多月也沒有來過了?”

我很煩,可她畢竟是我的親生母親,我還沒有不孝順到真要把她趕出家門的地步。若是我住在她那裡,我倒滿可以再次離家出走,以自立來示抗議。可是這裡,是我的家,是林給予我的愛的居所,我不可能輕易離開。我只好忍受,在忍受著林無暇顧及的寂寞的同時,忍受她的嘮叨。

終於,我在母親的勸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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