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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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媽更不會想到,她介紹給我父母的這位蒙族婦女,在後來的日子裡,以無私的母愛,不僅照顧了我的童年,還將我如自己親生女兒般帶大,直到1996年以87歲高齡在我家中辭世,整整陪伴了我43年,最終,成為了我內心深處真正的母親,最親的人。
1953年3月17日清晨,在北京同仁醫院,一名女嬰呱呱落地,那就是我。
當時,父親為我取名蕭鷹,是與他家裡幾個孩子順序排下來的,而母親似乎已經預感到什麼,堅持在前面加上了她自己的姓,於是一個叫做“張蕭鷹”的名字出現在了公安局的戶籍登記簿上。
“張蕭鷹”這個名字我用了13年。*期間,為了不因自己的存在再給生父生母增加“罪行”,也為了寬慰撫養我長大的包媽媽,我自己作主,沿用了包媽媽丈夫的姓,給自己改名“鮑旭東”,這個名字從那時起一直陪我到今天。
隨著我的出生,張蕭之間的關係也被改變著:蕭軍答應給她合法婚姻的承諾,已經不可能實現了,因為王德芬不肯離婚,他們已經有了五個兒女。
張大學本來就是個心地善良、性格軟弱的人,既不願為難蕭軍、不忍拆散其家庭,又不能不顧現實中剛剛出生的孩子今後的境遇,還要儘可能把安寧還給自己的雙親。
她不得不做出最後的選擇——離開蕭軍、離開北京,當然也就意味著離開自己的孩子,她作為未婚母親,不可能帶著初生的嬰兒奔赴工作崗位。她決定請包媽媽照看我,等她工作落實、生活條件允許時再將我接走。於是在畢業分配時,她婉拒了學校的挽留,自願要求到最邊遠的地方去。
我就這樣留在了蔣家衚衕,留在了包媽媽家裡。
■ 父母之間
張大學去過浙江、到過山東,做過教師、搞過科研,一直做到了研究員,但是她從沒有打算調回北京。1957年,她在遠離北京、遠離父母和孩子、遠離蕭軍的他鄉,結婚生子,落地生根。儘管一生都在為與蕭軍的關係承受痛苦,但她從未抱怨和責備過蕭軍,反而一直在關注他、關心他。
母親曾經親口告訴我這樣兩件事:
大概是1956年,張突然收到蕭軍的一封簡訊,內容極為簡單,可以歸納為三條:一、我要出門,不要給我來信,我會與你聯絡。二、燒掉所有我給你的信件。三、若有人追查我們之間的關係,就推到張公度身上,就說是他用你拉攏腐蝕我的。
父女如影(6)
張大學的心再一次被深深傷害。她痛苦極了,不願相信一貫自詡“不許人間搖尾生”的蕭軍會出這樣的主意。但是,除了第三條以外,她還是照做了。對此,母親的解釋是“他一定遇到了大麻煩!”
另一件事發生在1961年。當時生活物質極為缺乏,身為一家之主的蕭軍上有老下有小,自己營養極差、身體不好。母親回京生她的第二個孩子,住在外公家裡,對這種情況她看在眼裡。
有一天,趁外公出門之際,母親立刻招呼蕭軍過來,把透過特供買來、給自己補身體的大蝦端給他吃,還不斷地催促,“你快點吃,別讓老爺子回來碰見!”
這就是我的母親,真可謂“歷盡苦難痴心不改”了!
由於沒能夠給母親一個婚姻,父親心裡一直覺得對不住她,但是當年他確實沒有騙母親。
在蕭軍去世後,我去看望蕭軍的妻子、大娘王德芬,她曾經親口對我談起此事。
大娘說:“當年你媽媽懷了你以後,你大爺(指蕭軍)就提出要和我離婚,但是,他不說是因為他愛上了你媽媽,卻說是怕因為他的政治問題影響我和孩子們,那我當然不肯離了,我當時就告訴他說,‘我不怕牽連、我不離婚!’”
接著,她又說:“小鷹,你想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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