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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會慢慢變成飛灰;而豢養它們,皮毛就會變成不值錢地灰褐色;而等它們自然死在森林中好久才找到它們的屍體,皮毛就會腐爛。

總之,得到這種皮毛是非常困難的,不僅需要技術和毅力,還需要有極佳的運氣、甚至是奇蹟才行。所以在塔撒大陸上,變色狐狸的皮毛被稱為“諸神的恩賜”,能擁有這種皮毛簡直是一種夢想。

她站起來,把那一團毛絨一抖,發現那是一件長長的毛皮大衣,式樣很普通,但質料卻是最高貴難得的很。而且以小小的狐毛製成這樣一件大衣,得需要多少變色狐的皮毛啊。

這東西應該算是價值連城,區區一萬金幣,簡直算是白送了!

“還喜歡嗎?送給你。”阿德斯突然說。

第三卷 第六十二章 送給你

送給她?!

一瞬間,孤兒心中的欣喜無法形容。可阿德斯為什麼要送禮物呢?她生日?不對呀,她的生日不是這一天,再說她也從來沒說過自己的生日,他怎麼會知道。難道是他生日?也不對呀!他的生日不是應該她送禮物嗎?哪裡有壽星自己送別人禮物的道理。

但不管為什麼,這是他送給她的第一份禮物,哪怕是一根草都無比珍貴,何況這價值連城的毛皮大衣呢?基本上,她反對穿動物皮毛,但鑑於變色狐狸的習性,是自然死亡後才剝的皮,那麼穿一穿應該是沒問題的。

她把大衣披在身上,一股暖意從心底一直流到全身,雖然大衣長到腳踝,還搭配了一個毛皮帽子,顯得不太合身,但那種幸福感是什麼也買不到的。

“謝謝你送的禮物,我很喜歡。”她對阿德斯微笑。

阿德斯顯得有點侷促,顯然從沒有送過別人禮物,這是第一次。他似乎不知說什麼才好,只訥訥的發了兩個不明意思的單間節,然後才艱難的道,“喜歡就好,穿著吧。”說著就要往外走。

啊,穿著?!這可是類似於夏天的天氣,就算早晚有點涼吧,但穿著這種輕暖的毛皮大衣還是變態了一點。但是不管了,先攔住他再說。

這麼想著,孤兒急忙上前幾步,可是走地急了。一腳踏在大衣的下邊緣,狠狠的向前撲倒。幸好阿德斯反應快,一返身接住了她。

孤兒藉機拉下他的頭,在他唇上輕啄一下,“我還從沒送過你禮物呢,告訴我你生日是什麼時候。

“你送過蜂蜜蛋糕。”他眼睛瞄過她的紅唇,想吻,但卻沒有。

“那個不算啦。”孤兒臉一紅。又想起那個甜蜜的廚房之夜,“不過你不說也沒關係,我有的是辦法打聽,但是你不能又欺侮詹姆哦。”

阿德斯沒回話,心裡哼了一聲,尋思著一會兒去找詹姆的麻煩。這小子很得孤兒地喜愛嘛,看來要和他好好“談一談”。

“這麼稀有的東西,那店老闆從哪兒弄來的啊?你又怎麼知道他的店裡有?”孤兒好奇。

快到驛馬家了,阿德斯突然買了這麼多毛皮衣服肯定是有深意的。絕不會是閒極無聊買著玩兒的。不過他給別人買的全是普通貨色,還要她來付錢,唯獨給她買的這件,花費了很多時間和精力。還是自己付錢,顯然意義不同。

其實錢根本不是最重要的,阿德斯並不是個在乎錢地男人,不過他這樣不喜歡和人打交道、不喜歡等待的人,卻一直耐著性子和那老闆磨了半天。對她的這番心意才是最珍貴的。

所以。他送地這件大衣不是裝備。而是禮物。

“你是從哪裡為我解除的封印?”沉吟了一下,阿德斯突然問。

孤兒一愣,“鬼影森林呀。”

“變色狐狸也是出沒在鬼影森林的。”阿德斯解釋。“那個森林的盡頭有一座不知名的小山,山腹中有一個巨大地石洞,我地人馬全是被封印在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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