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訪不如上網提示您:看後求收藏(第26部分,紙上人,上訪不如上網,領域文學),接著再看更方便。
請關閉瀏覽器的閱讀/暢讀/小說模式並且關閉廣告遮蔽過濾功能,避免出現內容無法顯示或者段落錯亂。
等兩個巡警帶著大妮和她哥哥嫂子回來的時候,門口都聚集不少人了。
雪蘭上前把大門一關,然後自己跟巡警說話了。
“叔叔好,我家大人現在不在家,這對夫婦是我家丫頭的哥嫂,來接她回家的,但丫頭不肯。我們只是僱主,她家人要接她回家,我們也沒啥好說的。不過我娘僱她的時候,我瞧見了,這丫頭簽了兩年的長工文書,還按了手印。她都在我們家幹了三個月活了,每月的吃穿和月錢,我們都是按時給了的,現在說走就走,閃的我們好沒頭緒。文書上寫的清楚明白,若她違約,得需補償我們,先把這三個月的月錢還上,然後就走吧,別弄得我們家雞飛狗跳。”
巡警見一個白生生扎著麻花辮的小丫頭吧吧的說話,倒是笑了。
“小丫頭,還挺兇的,你家大人什麼時候回來啊?”
“出去買東西了,回來還早呢。這事用不著我家大人,我說就算話。讓他們交上錢,人就走吧,三個月起碼三十塊大洋。”
“三十塊大洋!你胡咧咧啥,憑啥俺們給你幹活,你還要俺們錢,青天大老爺,沒有這麼欺壓百姓的,這是要俺們的命啊!”大妮的哥哥陡然聽到這些話,嚇得臉都白了,焦急地對巡警說,“俺們就沒聽過這合同啥的!““你去問問,現在的幫傭像我們家這樣,管吃管住還給大洋的好找嗎?若不簽了合同,誰給你們這麼多好處,好吃好喝都拿了,現在說走就走,咱們這就去法庭掰扯個清楚,從這衚衕拐彎出去就是法院大街,走走走!”
大妮的哥哥本來就是個鄉下農夫,沒見過世面,雪蘭一直在嚇唬他,何況這年代的合約亂的很,如果有了真正的手印,法院也掰扯不清楚的,即使真的上了法庭,也多半是判雙方各退一步,大妮家賠幾塊錢,然後大妮回家,報紙上有許多這樣的案例,所以雪蘭一點也不害怕。不過大妮哥哥不知道,牽扯到巡警時他就膽怯了,現在還說要去法院,主家又要三十塊大洋,就直接嚇得說不出話了。
雪蘭開啟大門,就要往外走,還作勢招呼黃包車伕。
“不不,俺們不去法院,不去法院,俺們這就走,俺們不領大妮回家了。”大妮大哥扯著自己老婆往外走。
大妮大嫂卻抹了把眼淚,噗通給大妮跪下了:“妹子,你別這樣,俺們對不起你,也知道你不肯,可是你眼睜睜看著下面的侄子侄女都病死餓死嗎?你不稀罕他們,就忍心讓他們死了?若不是我得在家照顧病人,我就把我自己給賣了!你也是這家的人,為什麼這麼狠心,不顧你哥哥和侄兒們的死活。你爹孃在天之靈,看你這麼對待你哥哥侄子,他們怎麼安心,嗚嗚嗚……”
大妮本來坐在地上哭,聽了這話陡然一愣,木呆呆地望著地面。
過了許久,大妮流著淚說:“算了,俺跟你們走。”
說著,她給雪蘭和三姐磕了個頭:“大小姐,二小姐,俺跟哥哥嫂子走了。”
三姐皺起眉,剛要上前說什麼,李氏帶著剩他娘回來了。
看到家裡來了兩個巡警,李氏嚇了一跳,把事情一問,她生氣地瞪著兩個女兒說:“既然丫頭的哥嫂來領她回家,這就給她結了工錢吧,讓她趕緊走。”
“這……”三姐猶豫了起來。
雪蘭也很猶豫,畢竟是相處了一場的人,哪怕只是個陌生人,看到可憐的,也會心生憐憫。她也知道自己家門庭單薄,不好引起議論和紛爭,可很多時候,人心尤其是仁心,不是以得失來計量的。
第44章
雪蘭上前扯了扯李氏的袖子:“娘,咱買下大妮吧,別讓她走。”
李氏到底是唱過戲的,那眼神犀利得很,瞪人一眼,能把人看得心裡哆嗦。
“咱家可不要這些麻煩事,趕緊讓她走,再說人家丫頭自己都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