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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爾烈說到這,思緒又回到自己十歲那年的夏季,他被父親盧爾烈領著,騎著一匹馬來到了距離部落至少有一天路程的山下,然後盧爾烈摸了摸他的頭之後,便離開了。

十歲的盧爾烈知道,自己必須要在三天之內,在山上找到一處狼窩,然後從裡邊挑選並抱走一隻狼崽,因為他的乾糧只有三天,同時還得防止母狼的襲擊。

好在是,母狼在懷孕之後,都會逐漸遠離狼群,找個合適的地方產下狼崽,等狼崽斷奶並能夠自由活動之後,再帶自己的孩子們返回狼群。

所以,盧爾烈必須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這件事,必須卡在狼崽斷奶後和即將離開母狼窩返回狼群之間,錯過了這個時間,那就只能等待明年了。

喝得微醉的託爾烈半睜著眼睛:&ldo;也不知道是天意,還是其他什麼原因,我運氣好極了,我根本沒有費勁,就在山腳下看到了一隻從狼窩中爬出來的狼崽,那隻狼崽還是三眼狼,你們知道什麼叫三眼狼嗎?&rdo;

眾人搖頭,刑術終於抬眼看著託爾烈,看著託爾烈伸手指著自己的額頭:&ldo;就是在狼頭的這個位置,有一塊白色或者金黃色的斑點,如果是白色,就是一般的三眼狼,如果是金色,那就金眼狼,金眼狼被認為是糙原的狼群霸主,成年之後,一般來說,都可以靠著自己的兇狠奪得狼群頭目的地位,所以很珍貴……&rdo;

託爾烈在看到那頭金眼狼崽之後,高興得瘋了,上前就抱著那隻狼崽飛奔下山,拍馬就往部落中趕,完全忘記了最重要的一個程式‐‐那就是消除自己和狼崽身上的氣味。

狼的嗅覺非常靈敏,特別是母狼的,一旦發現幼狼丟失,特別是金眼狼,母狼一般都會不顧一切地覓著氣味去尋找,最可怕的是,母狼如果發現自己能力有限的話,將會扔下其他的幼狼,直接返回狼群,尋求支援。

所以,當託爾烈抱著金眼狼回到部落,盧爾烈發現金眼狼和他都沒有消除氣味的時候,立即下令讓所有人全副武裝,嚴陣以待,因為他很清楚,不久之後,狼群就會撲向部落,不管付出什麼代價,都會搶回那頭幼年的金眼狼。

整個部落的人一夜未睡,守在部落各處,雖然盧爾烈知道這樣會中計,但也沒有任何辦法,狼群是很聰明的,如果他們不派出大量的人來守衛部落,那麼狼群將會在凌晨時分對部落發起進攻,但如果他們死守一夜,狼群就會在附近休息,派出斥候觀察著部落,一旦發現部落防守的人扛不住去休息,就會立即召集狼群發動襲擊。

所以,當時整個烏拉爾汗部落完全陷入了被動,無論怎樣,都免不了一場血腥的廝殺。

與人作戰,至少還能留下些部落火種,但與狼作戰,那些口食血腥的畜生一定會趕盡殺絕。

最終,盧爾烈將金眼狼抱給託爾烈,對他說:&ldo;這是你闖下的禍,你應該自己去解決,不能牽連部落其他人。&rdo;

託爾烈很清楚父親的意思,是讓他將這頭金眼狼送回狼群,但是這樣做,有五成的機率會送命,因為曾經發生過類似的事情,不過那是在百年前了。

託爾烈的母親跪地懇求盧爾烈不要讓兒子去,哪怕讓她去也行,但盧爾烈卻冷漠地說:&ldo;是他抱走的金眼狼,是他沒有消除氣味,所以,應該讓他去彌補自己的錯誤,他在山腳下留下了他的氣味,狼群發現並不是他送回的金眼狼,還是會採取行動的……即便是,他被狼群咬死,也就死他一個人。&rdo;

死一人,活數百,沒有比這個更划算的交易了。

當託爾烈抱著金眼狼從大帳之中走出的時候,看到狼首部的戰士們全副武裝地跪在地上,懇求盧爾烈收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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