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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這一番案情聽下來還真是各說各有理,不過明顯有幾處疑點並未解決——若是歡喜兒用刀將徐呈砍死,身上、頭髮上、衣服上必然會濺有血跡,就算歡喜兒殺了人之後悄悄兒地洗過身子洗過頭髮,那麼血衣呢?府裡的規矩是:只要下人不跟著主子,出門若帶了包袱,必須經由守門家丁開啟檢查,以免私捲了府內值錢的或重要的東西出去。是以歡喜兒不可能帶著血衣出府去處理掉,只能在府內處理。不管他是將血衣藏了也好埋了也好甚至燒了也好,只要仔細搜查,必定會搜到殘留著的蛛絲馬跡,對於破案來說,任何的可能性都不能放過,哪怕是一根衣服上的絲線。
再有,既然空屋裡極少有人去,地面上佈滿了灰塵,那麼就很容易留下死者與兇手的腳印,只要對比一下歡喜兒的腳印與案發現場的腳印是否相同便能夠確認兇手究竟是不是歡喜兒,這個證據應該比那張紙條更為有力。
最後便是這張紙條——一個最簡單的方法:筆跡鑑定。歡喜兒以前識字不多,因我見他很是伶俐好學,遂曾在逛街時給他買過幾本識字練字的書,讓他平日裡無事時多加練習,只要找到歡喜兒練字的本子拿來同這張紙條上的筆跡一對比,便可知道這紙條究竟是徐呈寫的還是歡喜兒寫的了。
果然步九霄那個代理知府是個二把手,諸多疑點尚未解決便急著定案,想是欲證明自己能力之心過於迫切,反而欲速則不達。
這時聽得季燕然笑道:“為兄只想知道三件事:歡喜兒殺徐呈時穿的是哪件衣服,空屋地面上是否留有足跡,徐呈是否識字。”
季燕然的疑問與我大同小異,落眼點都在衣服、腳印和字跡之上。便聽嶽清音答道:“空屋內只留有死者徐呈的足跡,兇手的足跡皆被用笤帚掃去;衙役們搜查了府內各處,並未發現血衣;徐呈小時候讀過兩年書,歡喜近來亦在習字,找來寫有二人字跡的紙與那紙條對比,鑑定為紙條乃歡喜所寫。”
這一番話直令我腦袋轉了筋:沒有發現血衣對歡喜兒有利,而字跡一致卻又對他不利,至於那被掃去的足跡一時無法認定是有利還是不利——究竟這三點既彆彆扭扭又明明白白的線索要如何有機地組合在一起呢?
但聽得那季大官人一聲輕笑,道:“為兄大概已經知道了……”
——這,怎麼可能……難道他這麼快便猜到案件真相了?我甚至一點頭緒都還沒有……
心中一時不知是個什麼滋味兒,這段時間以來我似乎有些捨本逐末了,一味地沉溺過去,卻丟掉了自己最原始的東西。我已離真相越來越遠,就彷彿是我將自己推離了苦海之岸,眼睜睜地墮入沒有希望的漩渦,越掙扎越深陷。
而反觀他季燕然……無論身邊發生了怎樣的鉅變,始終固本守真,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麼,想做的是什麼,想保有的是什麼。
或許……我該向他學才是,任何事都可以改變,但信念不能變,任何物都可以失去,但是本心不能失。我的信念,是探究真相,我的本心,是自由隨性。命由己造,相由心生,世間萬物皆是化相,心不動,萬物皆不動,心不變,萬物皆不變。
是時候該放下心中沉重了,繼“釋然”之後,我要做的當是“悠然”了吧。
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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