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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時常獨自仰望天空發呆,彷彿你還在我身邊。

回想起你的一切,潔白的襯衣,溫柔的笑靨。

頭悶在被窩之中,晶瑩的淚水劃過臉龐,無聲無息。

回憶之水像海浪般湧來,湮沒一切。

海浪過後的沙灘上,記憶的碎片散發著銀光,用手拾起,割破纖細的手指,鮮血順著指尖滑落,地上血跡斑斑,綻放妖冶的玫瑰。

玫瑰的刺深深刺入我的心。

升入初中後會有同學問我:“你喜歡汪智嗎?”

“我不喜歡他。”

這句話隱藏的背後是,我曾經喜歡他。

我沒有告訴過任何人我喜歡過你,父母沒有,最好的朋友也沒有。

這是深埋於我心中的一個秘密,我小心地掩藏著它,不讓它見光。

我會想,如果當初沒有拒絕你,今天會是什麼樣?

如果去掉句子前面的那個限定詞“曾經”,又會是什麼樣?

只是假設,沒有如果。

風住塵香,

花開花落年復年,花自飄零水自流。

我短暫的十五年華,你佔去了三分之一。

三年過去,我已經不再經常想起你。偶爾短暫的回憶也不再遍體鱗傷,心中卻依舊殘留微微的疼痛。我裝作不在意。

“Once we dreamt that we were strangers。”(有一次我們夢見彼此是陌生人。)

空寂的柏油馬路,行人稀疏。偶遇你,擦肩而過。

轉角回眸的瞬間,笑靨如花。

直線在相交後向著相反的方向無限延伸,從此,你我越走越遠。

我站在時光的尾巴上驀然回首,物是人非事事休。

把你存放於心底深處,永遠銘記,我少年時的男孩……

FIN

週五 陰

亂紅

亂紅

——三弄絲竹第一篇

文/林逸雪

此情唯有落花知,萬葉千聲皆是恨……

——題記

他*倜儻,年僅22,已是情場老手,身邊美女如雲,卻從來未對任何一個女人動過真心。他有錢,是一個大公司的繼承人,當然也有英俊瀟灑的外貌。幾絲黑髮隨風飄揚,冷峻的臉上有一雙攝人心魂的血紅色的眼睛,深不見底,讓人一看彷彿就被它深深吸引,墮入其中,無法自拔。

他背地裡還是一個赫赫有名的殺手,手上沾染的鮮血不計其數。他從小無父無母,是由舅舅撫養長大的。舅舅讓他加入了組織,從小教他各種殘忍的殺人招數,頻繁地給他佈置任務,並告誡他說,殺手是不能擁有情感的,那樣會制約許多東西。他還說了,這麼做是為了他好,為了他長大為父母報仇。他就這樣血雨腥風地生活了22年,雖然還未報仇,卻已經有無數條鮮活的生命葬送在他的手中。他一直詢問舅舅,到底什麼時候才可以替父母報仇,舅舅總是告訴他,不遠了。

終於有一天,他等到了想要的答案。

天陰沉著臉,壓得人喘不過氣。烏雲在昏暗的蒼穹中四處遊蕩,沒有一絲明亮的色彩。他疾步走進了地下室,呼吸有點急促。走廊兩旁只有幾盞微微搖曳的燭光,很潮溼,昏暗,還有一種刺鼻的氣味迎面襲來,但他毫不在意,已經習慣。

您找我?

走廊的盡頭,小巧的香爐飄著嫋嫋輕煙,紫色檀香木椅上悠閒地倚著一個年齡40左右歲的男人,翹著二郎腿,一臉說不清道不明的笑意,眼睛盯著手中不停轉動的精緻玉製酒杯。地下室裡微弱的光線打在他的臉上,有種說不出的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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