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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開過槍了,那這一片的動物就都別想再打了,大型的聽到聲音早跑遠了,小型的也會把自己深深的藏起來,短時間內是不會再隨意露面,所以這時就不用顧忌什麼安靜問題了。

老蓋爾讓洪濤騎在雪地摩托的車頭上,然後帶著他順著山坡往下開,先去尋找獵物,其他人就只能靠兩條腿自己走了。

從開槍的地方算,到目標的距離大概有130米左右,這兩頭鹿此時倒在雪地上,已經斷氣了,4只獵犬老老實實的在周圍溜達著,沒有一隻私自上前啃咬獵物的,估計是在等主人前來收穫,組織性紀律性真是太好了。

洪濤那一槍直接把鹿脖子給打了一個對穿,估計動脈也打斷了,鮮血噴了老遠;劉老闆那一槍比較講究,是從鹿的兩腿之間打進去的,子彈就留在了身體裡。

其實洪濤瞄準的是鹿頭,也不知道為什麼稍微打低了2寸,不過還好,歪打正著,也算不丟人。

“這兩支不是母鹿?我看著它們和跑的那隻長得一樣啊,公鹿的頭上不是應該有鹿角嗎?”洪濤問老蓋爾。

“哈哈哈,鹿角會在入冬的時候脫落的,每年春天再生出來,想分辨公鹿和母鹿,看它們頭上的疤就可以,你看這個連個白點,就是鹿角脫落的傷口。”老蓋爾蹲下身,指著鹿腦袋讓洪濤看。

“這可夠考驗眼力的,我光找它們就找了半分鐘,還是藉助瞄準鏡才發現,奧斯丁怎麼在那麼老遠的地方就能看到它們?”洪濤說的這是真話,這些鹿的顏色和枯萎的樹叢一樣,是灰色的,如果它站在一堆灌木叢傍邊不動,就算你走近了,也不容易發現它們。

“你別忘了,他從小是和他的爺爺長大的,印第安人本身就是叢林裡的戰士,在山林裡,他們才是這個。據說他爺爺年輕的時候用弓箭就可以狩獵棕熊,而我們用獵槍,還不敢一個人進森林裡去。”老蓋爾連自己一起嘲笑了。

“嚴格的講,這不能算是打獵,我們有槍,有瞄準鏡、有電子裝置、還有交通工具,這就是個遊戲,不過我們玩得很高興,這就足夠了,一會你再看看他們父子是如何處理動物的,那也是一門藝術。”老蓋爾百分百是個保守派,他很崇尚原始的風格。

洪濤很快便見識到了老蓋爾所說的那個藝術,伊格內修斯和奧斯丁兩個人,一人拿出一把手掌長的小刀,從鹿的脖頸處開始,一直劃到了肛門處,然後再從體內割了幾刀,整個鹿腹腔內的東西就都被掏了出來。

清理完內臟之後,他們父子倆又從鹿腳開始下刀,就像是拆包裝紙一樣輕鬆,把整張鹿皮用很快的時間剝了下來,全部完成之後,鹿的身體還沒有完全凍僵。

看著他們僅憑一把小刀和雙手,就能把整隻鹿處理得如此利落,還真是一門藝術,不過這門藝術有些殘忍,不知道有多少動物被他們拿來練手了。

“厲害,我見過內蒙的牧民宰殺馬和羊,當時我以為那些牧民的宰殺手藝已經很牛b了,現在我有開眼了一次,你看這個皮剝的,薄厚均勻,而且就用一把小刀,真是專業啊。”劉老闆不愧是老闆級別的人物,雖說文化程度不高,但是見識非常廣,連屠宰這門手藝他也有自己的見解。

“這些內臟你們打算怎麼處理?我會做羊內臟湯,要不我給你們試著做點鹿內臟吃?”洪濤看著他們把鹿肉綁在雪地摩托上,卻對地上的兩堆內臟不予處理,於是想露一手,不過英文裡沒有雜碎這個詞,他只能用內臟代替。

“你太噁心了,濤,我們是不吃內臟的,這些東西必須放在獵場裡,是不許帶走的,這是法律。”帕維聽到洪濤的建議,立刻做出嘔吐的樣子,其它白人也把看怪物的眼光毫不客氣的送了過來。

“愛吃不吃,這些老外不吃內臟,好東西全浪費了。”得不到白人的支援,洪濤只好轉向劉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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