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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的紅的,了的洋的,一杯接著一杯,尤是號稱‘千杯不醉俠’的林菲,也終於有了醉意。而王薇薇則一直細細碎碎地在她耳邊嘮叨著和董宇航有關的事情,用王薇薇的話來形容,這四年來的董宇航,基本可以用如下幾個詞語來囊括:工作狂,大煙槍,瘋子,賺錢不要命。他身邊自然是美女如雲,而他卻始終沒有一個固定的女伴,坊間倒有一些女人自稱和他有染,可沒有一個是經過他親口認證的。
有趣的是,長此以往,他非但沒有落下個風流的花名,反而讓人覺得,他壓根就是對女人沒有興趣。
林菲靜靜地聽王薇薇說,並不斷地將各種混雜著酒精的液體灌進自己的嘴裡,心裡胡亂想的是,這年頭的人啊,就是喜歡把假的說成真的,把真的說成假的。有的人明明清清白白,偏要揹負不潔的罪名,而有的人十惡不赦,卻沒人懷疑他的清白,可笑,荒唐。
離開酒吧的時候,林菲覺得自己的腳底如同踩著棉絮,走到門口,外面剛好也有一撥人正要進來,不小心就撞到了一起。
“小心點兒啊,閨蜜!”王薇薇扯著搖搖欲墜的林菲讓人家路:“還自稱千杯不醉呢,一沾紅酒就歇菜了。”說著說著,聲音漸漸小了下去,驚訝地看著迎面的那撥人,不停地掐林菲的胳膊:“閨蜜,閨蜜……那不是……董宇航嗎?”
原本罵罵咧咧的林菲,早已安靜了下來,一隻手撐著門框,低著頭,嘴角掛著嘲弄的笑。
那撥衣著不凡的男男女女,就這樣陸續擦過林菲的肩膀,走入了酒吧,王薇薇甚至聽見有女人嗲聲嗲氣地叫著董宇航的名字,而走在人群中的董宇航,也如同沒有看見林菲一樣,在鶯鶯燕燕的簇擁下,消失在包廂的方向。
“我不是眼花了吧?”王薇薇半張著嘴:“他是沒看見你,還是故意裝不認識你啊?”
“隨便。”林菲的嘴唇被自己咬得發青:“不認識才好。”說完,趔趄著朝停車場走去。
“哎,你喝成這樣子,不能開車啦,我送你吧!”
“不要你管我!”林菲不懂,為什麼前一秒還歡歡喜喜的自己,下一秒就充滿了苦澀,難道是因為他對她的視而不見?
他們之間的故事,早在四年前就壽終正寢,早已沒有任何瓜葛,她一個人跨越重洋辛苦跋涉了這麼久,難道不是早已斷了所有的念想?不是的,和他無關,她只是酒精症候群,醉後精神紊亂,種種的失落和空虛,都和他無關。
他一定是沒看見我。這是被王薇薇扭送回家後,林菲最後殘留的意識。
宿醉後的結果就是第二天頭疼得起不來床,嗓子裡乾燥得快要冒火,喝了水胃裡卻又攪鬧得張狂,酸水直往上湧,掙扎著爬起來吃了幾顆鎮痛藥片,兩小片全麥麵包,便又縮回了床上。
這一天是個陰天,雲層又低又厚,夾帶著強勢的風,暴風雨的前兆,這樣的天氣,最適合藏起來,什麼也不想,埋頭大睡。可林菲的眼睛瞪得溜圓,欲裂的頭痛,讓她一點睡意都沒有。
掐指一算,已經回了有三個月了,父母的身體狀況都不錯,工作也有了,車子也有了,過一陣子有空再把房子也買下來,接下來,就如同王薇薇所說的,她的人生基本可以趨近於完美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一個過得去的男人了。
在美了的這些年,她並未像別人所認為的那樣,為了一段無法挽回的痛苦初戀而不斷舔舐傷口戀戀不忘。相反,她活得有聲有色,金髮碧眼的美了大男孩兒,單眼皮乾淨整潔的東洋小帥哥,各種各樣的男人,她也不是沒試著交往過。
可彷彿就是中了邪似的,都沒有辦法長久,多則三五個月,少則一兩個星期,興致就全無了,異了戀曲的好處就是,好聚好散,在一起的時候好好enjoy彼此,感覺消失了就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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