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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好,他在學校裡有楊樂和李大壯地陪伴。葉秋突然間搬回學校裡住,雖然他沒說什麼,楊樂和李大壯還是猜測他可能出了些什麼事兒。所以只要有時間,他們倆人都會陪在葉秋身邊。有幾次還拖著葉秋去打籃球,結果總是殺的對手鎩羽而歸。因為球只要到了葉秋手裡,他就能保證得分。

據有心人的統計,葉秋的投籃命中率是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而且這還是他怕太驚世駭俗引起別人注意而故意放水的情況下。葉秋也就去打了四五次籃球,名聲卻極大,還積累了一群女粉絲,得了個三分王子的稱號。

他這人太懶,站在球場上就不太喜歡動。接到球就順手丟了下去,所以投的全部是三分。這種技巧對他來說實在是太小兒科了,他能拿只石頭把樹上的鳥打下來,更何況是那麼大還無法移動的籃球框了。

其實葉秋本來是對籃球沒什麼興趣的,可是李大壯卻極其狂熱地愛著這項運動。又因為身高和體重地原因。一直在球場上是被人嫌棄的角色。好不容易有機會上次場,跟著隊友屁股後面跑了半天,人家根本就不願意給他傳球。

楊樂也是NBA的追隨者,球技雖然比李大壯好些,但是在一些高手面前也只有繳械地份。所以兩人在發現葉秋的籃球天賦時,就像是找到了自己堅強的後盾。從原來的每週打一次籃球變成每天都要去次球場。

他們的這種心理很容易理解。如果一個女人買了件漂亮地衣服,你卻非要把她關了屋內不許出門。她不和你拼命才怪。

葉秋厲害,他們跟在身後也沾光啊。現在李大壯每次進了球場就昂首挺胸滿面紅光,根本沒有了以前坐冷板凳時的落魄。而且,葉秋打球只會和楊樂李大壯兩人一夥,這更讓兩人心裡有一股無法抑制的驕傲感。

每次葉秋拒絕兩人去球場時,兩人就軟泡硬磨,施展出渾身解數的想把葉秋拖出去。葉秋不去,他們哪還能風光的起來?哪些女人哪還會對著他們尖叫?

“大哥,我知道你不喜歡打籃球——高手嘛,都有隱藏自己身手的癖好。可這真是最後一次了。我李大壯以我的人品向天發誓——”

楊樂一腳踹過去。罵道:“你昨天就是以你的人品發誓的,已經說過那是最後一次。”

“說過了?”李大壯摸摸自己有些瘦小的腦袋,說道:“好。今天我以我老婆地人品發誓,真的是最後一次了。大哥,你就幫幫忙吧。剛才我下樓去給你老人家打水的時候,還有女生問我嘿。那個誰,你們寢室的葉秋今天還去球場打球不。大哥,你看那麼多人都期待著你。三分王子。多麼動聽的稱號啊。想想就讓那些小女生流口水。”

葉秋躺在床上看那本他從圖書館借來的《遺失地寶藏》。這幾天要麼被楊樂和李大壯拉出去打籃球,要麼和藍可心一起去逛淺水湖,很少有時間安靜下來看書。這本書借來也只是翻了幾頁。讓葉秋自己都覺得有些不好意思。

楊樂在旁邊大笑,拍著李大壯的肩膀說道:“你是不是又告訴她們,就算葉秋不去,你也會把我拉過去?”

李大壯已經不是第一次幹這事了,而且這孩子缺心眼,為了不在那些葉秋的女粉絲面前失信,他每次都是把吃奶地力氣拿出來逼葉秋出去。

“嘿嘿,這不是為了表示咱和大哥的關係非等尋常嘛。大哥。給小弟次面子吧。大不了今天咱不讓你上場。你就在球場四周轉幾圈讓那些女人見到你來過就成了。”李大壯見自己攻不下葉秋,惱怒地把矛頭轉移到了楊樂身上。

“楊樂。你這混蛋怎麼一句話不說?剛才打水回來的路上不是你鼓動我來勸葉秋地?現在倒好,你在旁邊假惺惺地做好人。”

楊樂笑著說道:“這不是你口才比我好嘛。所以才把這項重任交給你了。”

李大壯鄙視地看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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