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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出獄》作者:達娃【完結】
正文
第一章
監獄: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刑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對犯罪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將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
5月5日10點20分,N市賀蘭橋監獄通往自由的一層層鐵門被開啟,最後出來位女人,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黑色短髮,面板白皙,一身黑色運動裝,手上拿著一個黑色的揹包,當她跨出宏偉而莊嚴的監獄大門時,黑漆漆的眼睛對著太陽,身後的兩位獄警看了看,對她拍了拍肩膀,隨即轉身碰的一聲關上大門。
現在該何去何從,李蒔抬頭,看著不一樣的天空,就李蒔這樣淡定狡猾的人,也有些茫然,自己自由了,正想摸了摸自己的頭髮,這才察覺現在儼然不同的短髮,嘆了口氣。
李蒔沿著自己記憶裡所說的水泥路慢慢的走著,透過小道轉向大道,左右看了看,路邊兩排成林的樹木,中間是一條沒有盡頭的道路。
李蒔正想施展輕身,只是靈敏的聽覺使的耳邊傳來一陣呼嘯聲,然後看到從自己身邊急促而過的帶著四個輪子的鐵盒子,腿頓時有點軟,用手點了點下顎,暗歎,這可不是大清朝了,到處都奇形怪狀的事和人。
李蒔眼睛幽靜的看著空無一人的道路,要是有個牛車經過該多好,她可不想用雙腿走回那個記憶中的地方。
從這裡大家可以看出李蒔不是原來的李蒔了,或許可以明確的說明,這是李蒔的身體卻不是李蒔的魂魄。
左傳宣公八年晉人獲秦諜“唐陸德明釋文:”諜,徒協反,間也,今謂之細作。
李蒔原名四丫,女,年十六,潛伏於數個後宅內院,擁有無數化名,清朝康熙年間,小細作一名。
四丫一生坎坷,從乞丐到細作,最後因為自己唯一的良心而救人於湖水中,不幸忘記水克自己,嗚呼哀哉,一條正值花樣年華的生命從此消逝。
四丫重生於剛被審判而囚禁監獄的李蒔身體中,斷斷續續接受身體的記憶,才知道自己不再是康熙年間的細作四丫,而是成為新世紀的勞改犯李蒔。
李蒔此人,讓四丫評價,只有四個字,胸大無腦。
李蒔生於富貴家庭,上有父母雙親,中有雙胞胎姐姐,顏色無差異,最大的區別在智商,智商的高低帶來的就是家庭地位的差異。
李蒔高中後考上N市三流大學歷史系,而其親姐李蔓考上京都一流大學外語系,這一直以來的區別就更加顯而易見,父母愈發偏愛其姐李蔓。
大三期間,位於京都的其姐李蔓因暗戀而成恨,得罪京都權貴,失手至權貴至愛流產,在四周無人情況下潛回N市,父母體諒其姐情緒激動,為其行為過失而繼續隱瞞,權貴查知其姐肖像,準備追究到底,父母忍痛,轉而想到用李蒔代替其姐李蔓接受法律裁決。
兩人本是同根生,奈何一個偏字,權貴及至愛只識肖像,未聞姓名,所以其中誤解讓李蒔直接蒙冤。
李蒔面對父母威逼,其姐哀求,無法律常識,隻身陷入牢獄,審判時權貴直接施壓,被判故意傷害罪,5年牢獄之災。
李蒔頓然醒悟,其姐用心險惡,父母無絲毫憐憫,心亂如麻,被押送監獄後,撞牆而死。
四丫在李蒔死亡瞬間漸醒,除腦袋撞破外,無其他傷害,四丫接手李蒔身體順帶記憶,知曉前因後果,對其無腦嗤之以鼻,暗歎,有家人不如無家人。
五年期間,李蒔(四丫)其父母從未出現,剛開始李蒔還不能理解記憶裡的生活常識,但李蒔用自己一貫的手段和偽裝慢慢滲入現在的生活中。
總的來說,這種日子對李蒔來說是非常適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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