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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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1)
閒得無聊時,一個人坐在電視前發呆,盯著螢幕上晃動的畫面,有時候心中會生出一點疑惑:老祖宗們閒下來的時候,他們做什麼?他們用什麼來打發時光?或者說他們玩什麼?
我說的老祖宗,指的是生活在工業時代之前的人們。那時候聲光電的東西還沒有出現,他們沒有電影可看,不能到網上聊天發帖子罵人,看不到意甲聯賽的電視直播,不能到KTV包房裡一秀歌喉……
扳扳手指頭數一數,他們沒有的東西真多,但毫無疑問,他們自有他們消遣娛樂的方式,他們有他們的玩意兒,花樣兒比起我們今天毫不遜色。
於是坐下來翻看史書。憑著祖宗們留下的豐富的文字資料,加上我們從古墓裡石窟裡挖出來的文物,在此基礎之上稍加一點想像,應該能大致揣測出前人娛樂消遣的概貌。
但五千年的文明史太漫長,必須選擇一個合適的時代作為樣本。說選擇其實有些多餘,因為有一個朝代早已經自己跳進我的腦子裡。
是的,那就是唐朝。
不必再解釋什麼原因了,這是一個無法避開的朝代,一切都那麼周全,那麼合適,可以為它展開任何一個話題。
如此一來,這本書的名字也有了:“唐朝的休閒文化”、“唐朝人的娛樂”或者“唐朝玩意兒”等等。
我選的是一個端莊而愜意的名字:《玩在唐朝》。
《現代漢語詞典》對“玩意兒”一詞的解釋是:①玩具。②指曲藝、雜技等,如大鼓、相聲、雙簧、魔術。③指東西,事物。
用“玩意兒”一詞來指代唐朝的馬球、蹴鞠、散樂百戲,指代雙陸、樗蒲、圍棋,強調的是它們的隨意性、娛樂性和大眾性。也因此,行文中儘量避免使用像“演出”、“專案”等等正式的字眼兒。
唐代人口眾多,生活富庶,大部分的時間社會安定,存在著一個龐大的有閒階層,各種娛樂方式,也就是各種玩意兒大行其道。
這些玩意兒有的承自先輩,有的由外邦傳來,四處流傳。其間經過糅合改進,或者變成一種新的樣式,或者有了新的玩法和規矩。
複雜一點的玩意兒,像雙陸、長行,像圍棋和彈棋,玩起來需要用一些機巧,用具也相對高貴些,特別是彈棋,一個講究的彈棋盤要用玉石琢磨而成,不是隨便誰都能玩得起的。這也是彈棋逐漸消亡的重要原因。
總體來說,投壺、雙陸、圍棋和彈棋,是當時有閒階層喜歡的玩意兒。
唐朝的皇上們大多與民同樂,在馬球、蹴鞠、鬥雞上都堪稱表率。像潑寒胡戲、拔河、百戲、角抵等帶有廣場表演性質的玩意兒都擺到寬敞的地方,百姓也可以上前觀看。有時候圍觀的人太多,竟然會弄到場面失控的地步。
不但給百姓看,也給外邦番胡們看,藉此向他們展示大唐天朝的威儀和氣派。
和皇上相比,那些皇親國戚們的閒暇時間更多,打發時間的方式也是多種多樣,比如驚險刺激的馬球,比如飲酒。
打馬球首先要有精湛的騎術,要有一匹馴順矯健的好馬,要有應手的球杖,還要有一塊像模像樣的球場。雖然有摔死撞死的危險,權貴軍將們依然樂此不疲,只因為這玩意兒實在太精彩太有趣。
權貴們喜歡玩的還有鬥雞和蹴鞠。比起昂貴的馬球,這兩樣玩意兒的花費少了許多,尤其是蹴鞠,只要弄到一隻圓球,隨便找一塊空地就可以過過腳癮。尋常百姓也都能玩得起,所以在長安街頭能看到衣衫襤褸的少女混到一群小子中間玩蹴鞠,赤腳上套著一雙木屐,一個大腳可以把球高高地踢到半空中去。
有閒的人最怕無聊,而宮城裡的宮女、官伎們偏偏把有閒和無聊都佔全了。她們年紀輕輕,整日悶在高牆深院之中,呆看日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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