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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應開啟門,趿拉著鞋走到沙發上坐下,柔軟舒適的布料一下子包裹了他。季應整個人都放鬆了下來,放任自己陷入沙發裡,感覺左手上的傷都沒那麼痛了。

【h:我到家了,阿野。】

給江平野發完訊息後,他便連上了藍芽音箱,放了一首歌。

季應第一次見到江平野的時候,他唱的就是這首歌。

那天好像是新生軍訓的最後一天。a大的軍訓基本就是走個過場,沒有什麼為難人的地方。幾乎每年結束時,操場上都會有自發舉行的活動。百十個人裡八層外八層的圍了好幾圈,只要願意,誰都能上去表演一段。

本來只是出來看個熱鬧,沒想到那天還真遇上了一顆明珠。

江平野是在眾星捧月中上了臺,想來之前的短短几天裡他就成了系裡的風雲人物。他脫了軍訓服的外套,只穿著裡面的黑色短袖,抱著吉他盤腿坐在草地上,胳膊上的肌肉勒出兩條好看的弧線。季應看著他的骨節分明的手指在吉他上靈活輪轉,食指戴著的戒指在白色的大燈下閃著金屬的光,一手輪指玩出了花。江平野的歌聲低沉又溫柔,彷彿眼前坐著的他最深愛的姑娘,教人想要溺死在他的深情裡。

季應覺得那弦不是在琴上掃的,應該是在他心上掃的。

那天晚上他不自覺地拍了好幾張照片,而等他回過神來,隨身攜帶的平板上已經出現了一張模糊的線稿。

他原本以為江平野應該會像他唱歌時一樣,是個溫柔多情的人。直到第二次在spirited oasis見到,他才發現之前的初見或許只是他的錯覺。

江平野音域廣,能夠跨越高低音段。那天晚上的第一首歌,他唱的居然是十年前的迪斯科名曲。

整個酒吧一下子被他炸了場,鼎沸的人聲像是要穿透耳膜。季應隨著人潮起伏,彷彿自己也置身於一片熱烈的汪洋之中。一曲終了,他甚至被「開火車」的人群擠到了舞臺最前方。

臺上的江平野拿起麥架上的話筒,燈光暗下,視線陷入一片黑暗,隨之而來的卻是一段帶著旋律的溫柔rap。

巨大的落差讓現場的氣氛彷彿過山車一般俯衝而下,上一秒心還怦怦亂跳彷彿身在雲端,下一秒便極速下落,靈魂都失速。

一線冷光從舞臺邊漸起,落在江平野高挺的鼻樑上,又掃過他黑色夾克上的銀鏈。熱烈的汪洋頓時變成了幽深靜寂的碧湖,卻更吸引人陷入其中。

他的聲音漸漸變低變快,緊追著一聲鼓點,江平野從半米高的高臺上跳下——

俊俏的臉在季應的眼中瞬間放大,猶如一場盛大的煙花突然在腦海中炸開。江平野換氣的聲音似乎都縈繞在他的耳邊。

那一刻,季應感覺自己的心跳都要與洩出的節奏融為一體,快得幾乎要喘不過氣。

於是散場之後,他逆著人群來到了酒吧後臺的休息室,在狹窄的長廊上攔下了背著吉他的江平野。

他壓抑住自己作亂的心跳和還未平復的呼吸,故作平靜地說:「我很喜歡你,要不要跟我談戀愛?」

江平野先是詫異了一瞬,隨後很快久調整了過來,深棕色的眼睛裡看不出情緒。

他說:「抱歉,我不喜歡男人。」

然後一拽吉他的肩帶,冷漠地從季應身側擦過。

作者有話說:

江平野,一個平平無奇地插旗大師

第3章

「所以他就真的答應和你談戀愛了?!」沈頌扯斷了手上的珍珠棉,不可置信地看著季應,「你小子不鳴則已,一鳴就鳴了個這麼大的!」

季應剛回完一個老闆的訊息,撩起眼皮懶懶地看了他一眼,小幅度晃了一下自己骨折的左手:「我手上還有八個頭沒畫,每個頭三百的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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