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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愚蠢的狗類,就憑你還想知道我的秘密,真不知死活,就乖乖在這裡躺著吧。

忽然遭遇到死狗的虛驚一場,讓我意識到自己的疏忽之處,既然已經知道敵人的老巢在哪裡,那麼聖月賢狼的變身也就沒有必要維持了,免得被人識破。

林間的白光一閃,我恢復了本體模樣,將六枚冰翼收回,蹲下去,捅了捅死狗的身體。

嗯,昏迷的很徹底,果然爆氣之下的華麗超必殺威力非同凡響,連這隻平素皮堅肉厚,怎麼打也打不疼的儲備乾糧,也承受不了震盪昏倒過去,如此大的衝擊,足以讓它徹底忘記掉之前那不到一秒鐘的片段。

那麼,元兇就是這隻死狗嗎?

我再次進入名偵探模式,陷入了一大波的沉思之中。

雖然總總跡象表明,死狗的嫌疑最大,而且你看,它身上的捲毛還溼漉漉的,更加證實了那些水跡的來歷。

但是……但是總感覺還有哪裡不對勁,就好像名偵探漫畫裡面,一篇兇殺案,只用了短短十頁就找到了疑似真兇,那麼可以很肯定,為了劇情(篇幅)著想,元兇肯定不是這個人,而是隱藏在更深處,隱藏在眾人之中,伺機再次作案。

簡而言之,我現在的心情是,案件破的太容易,太利索,閒著蛋疼的名偵探之魂似乎有點意猶未盡,難得已經深夜出來了,還想再轉轉,給自己添點樂(an)子(zi)。

對了,我想起來了!

藉由這種無聊之極的想法,我終於將腦內一個揮之不去的模糊疑點,給找出來了,果然變回本體以後,智商下降的厲害,連這點簡單的線索都沒有想到。

那些水跡,那些水跡很有問題。

眼角閃過一道銳利光芒,目光落到死狗的四隻小腳上。

粉嫩嫩的腳掌心,摸上去軟乎乎的,暖洋洋的,明明剛才在林間的泥地上撒腿狂奔,卻十分詭異,不,是十分靈異的乾乾淨淨,沒有沾上一點泥塵,那平時將我抓的傷痕累累的鋒利爪子,縮到不知哪裡去了,竟然怎麼也找不著。

整隻小腳摸上去手感極佳,比貓的掌心更加可愛,就如同……就如同握著女孩子的溫柔小手一樣?

我搖了搖頭,到底是什麼樣的變態之心,才能把一隻狗爪當成女孩子的小手,我一定是三鹿喝多了,產生了某種奇怪的幻覺。

不對,話題好像撇太開了,我可不是為了研究死狗的腳掌手感,而是在尋找證據。

看看這小腳掌,我在腦海中模擬了一下這四隻小玩意在地上行走時留下的痕跡,和在家裡發現的痕跡相對比,相印證,怎麼也沒辦法將兩者重合起來。

換言之,這四隻小狗腿,無論如何也留不下那樣的水跡,除非死狗發了羊癲瘋,拖著四條腿走路。

果然,真正的元兇並不是它,名偵探的漫畫並沒有白看。

我為自己本體下的智商,感到深深的震驚,沒想到自己竟然有這樣的名偵探天賦,這樣看來,即便是沒有穿越到暗黑大陸,在原來世界,自己恐怕也會逐漸的成為一名高深莫測的尼特族偵探,然後留下【吳凡的記事本】這樣的美名傳奇。

咳咳咳,當然,就算死狗不是元兇,肯定也是從犯一個,不然不會出現在這裡,所以它現在的下場完全不值得同情。

咳嗽數聲,既然知道死狗是幫兇,那麼接下來所要面對的元兇,大概,可能,估計也能略猜一二了,其實我早就該注意到了,只可惜當時一時心急,只來記得看水跡從家門離開的方向,卻忘記尋找水跡的源頭,不然的話肯定早就知道真相了。

將死狗隨手拎開,扔到一邊,我正了正斗篷,邁著正經八百的腳步繼續前往林間深處。

近了,更近了,就算是本體的鼻子,也能聞到一股溼潤的水氣,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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